入会条件

一、在京投资的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、归侨侨眷,企业成立三年以上,是企业的决策者。

二、由市、区统战部及有关方面推荐,或者是北京侨商会会员推荐的,在中国境内投资兴业的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、归侨侨眷。

三、在侨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、总裁等高级管理职务,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。

四、热爱祖(籍)国,关心中华民族统一大业,遵守国家法律、热心公益事业,无失信行为,积极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。

五、拥护本团体的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积极参加活动。